湖北日報訊 (記者林建偉、實習生姚芸)昨從省發改委獲悉,經省人民政府批准,湖北省能源局於16日正式掛牌。
  新掛牌的湖北省能源局,為省發改委管理的行政機構,主要職責包括:起草全省能源發展和有關監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規、省政府規章草案,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省能源發展戰略;組織制定全省煤炭、石油、天然氣等能源的產業政策;組織推進全省能源市場建設,規範能源市場秩序,監管能源市場運行等。
  與其前身(省能源辦公室)相比,省能源局強化了能源發展戰略擬訂及組織實施、推進能源體制改革、完善能源監管等方面的職能。同時將熱力管網工程、110千伏及以下電壓等級的交流電網工程、企業投資煤礦擴能改造工程等6類項目核准職責,下放到市(州、直管市、林區)投資主管部門。取消了燃煤電站摻燒生物質燃料工程、現有燃煤電站脫硫改造和脫硝改造工程、現有大型燃煤電站對外供熱改造工程等3類項目的核准。
  去年3月,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將原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和國家能源局進行撤並,重新組建國家能源局。本月6日,國家能源局華中監管局掛牌成立,正式開始對湖北、江西、重慶、西藏四省(市、自治區)煤炭、電力、石油、天然氣等能源領域實施綜合監管。
  (原標題:省能源局正式掛牌)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ig32igmfj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