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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記者薑東良
  □本報實習生梁平妮
  □本報通訊員張曉燕
  兩名90後男子開著一輛租來的小汽車,載著一個“偽基站”,在人流密集場所發詐騙短信。近日,山東省日照市東港區人民法院審結此案,判處被告人陳某、林某有期徒刑4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萬元。
  陳某、林某均為90後,2013年9月26日,兩人從福建省廈門市出發,一人負責駕駛租來的小汽車,一人負責操作“偽基站”設備,每到一個城市就流竄到人流密集的商場、車站、醫院、賓館等場所發詐騙短信。在此期間,兩人駕車途經江西、湖北、河南、山東等多個省份,僅在山東境內,就流竄到濟南、青島、煙臺、威海、菏澤、淄博等近10個城市,至2013年10月20日在日照落網。在不足1個月的時間里,兩人行跡已然遍佈大半個中國,發送詐騙短信10萬餘條。
  2013年10月20日,日照市的王君收到該“偽基站”發出的網銀密碼升級詐騙信息,信以為真,登錄指定網址,按照指示操作之後,手機接到工商銀行的轉賬短信,告知其銀行卡裡的29968元已被支出。意識到被騙後,王君立即報警。
  在王君報案1小時後,某通信集團日照分公司網絡部員工報案,稱其外出辦事時發現附近一“偽基站”不斷干擾公司電磁信號,併發出詐騙短信,便馬上聯繫同事對“偽基站”進行定位。民警按照該定位信息將兩名犯罪嫌疑人抓獲。
  陳某交代,他以前在打工時認識了一名叫“阿木”的朋友,“阿木”雇其租車發詐騙信息,每月給1萬元“工資”。“阿木”通過電話聯繫到林某,雇他當司機,每個月給4000元“工資”。他於林某兩人輪換開車至江西、湖北、山東等省,負責發送詐騙短信。
  (原標題:犯罪分子以車載“偽基站”發詐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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